发布日期:2023-06-21
近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山东省化工园区扩区规划审核有关要求的通知》,通知明确化工园区扩区规划审核要求,严格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选址审核要求。 化工园区扩区规划审核,要求在各市、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前,化工园区扩区范围应位于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内,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城市(镇)总体规划,并由所在地市、县(市)政府承诺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一张图”。市、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后,化工园区扩区应符合当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