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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基提能丨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成为首批国家药品监测评价协作平台试点单位

发布日期:2024-06-19


近日,国家药监局药品评价中心印发《国家中心和省级中心化学药品监测评价协作平台试点工作方案》,标志着化学药品监测评价协作平台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和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作为首批两个试点单位被纳入协作平台。


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要依托国家药监局药品评价中心委托的品种安全性评价任务,承担品种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和协作平台单位遴选标准的制定。中心将在国家药监局药品评价中心指导下,结合既往工作经验和优势,加强试点工作任务落实,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为主线,形成相关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和技术指南,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任务,为形成运转有效的工作机制、清晰健全的工作程序、科学规范的工作标准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过建立协同高效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技术体系,构建国家和省级中心上下联动的工作模式,推动科学高效药物警戒体系的建设。

来源:山东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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