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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医药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1-04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医药发展

“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鲁政发〔2026〕2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中医药发展“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中医药发展“十五五”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明确“十五五”时期全省中医药发展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根据《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中医药振兴发展“十五五”规划》、《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深入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坚持中西医并重,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全面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为根本,以深化中医药综合改革为动力,持续健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一体推进中医药医疗、教育、科技、人才、产业、文化协同发展,实施齐鲁中医药振兴发展“六名四化”战略,打造一批名院、名科、名医、名方、名药、名术,推动实现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智慧化、生活化,为全面推进健康山东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贡献中医药力量。

到2030年,全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更加健全完善,服务体系更加优质高效,服务能力进一步拓展提升,产业发展加快提质增效,人才队伍和科技创新更具活力,文化影响力明显增强,中医生活化生态全面构建,实现人人享有中医药服务。

二、持续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

(一)推动中医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争创国家中医医学中心、中医优势专科中心,持续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中医项目,加快建成省级高质量发展中医医院,建设一批高水平市、县级中医医院,加强中医重点科室建设,支持中医医院开展病房改造提升、设备设施更新,打造齐鲁中医医学高地。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

(二)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根基。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医药行动,争创一批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提升县级中医医院办院条件,推进县域中医诊疗指导中心、智慧共享中药服务中心、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建设。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中医阁提档升级。持续开展巡回医疗、对口帮扶,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基层,完善“龙头强、骨干优、网底稳”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

(三)加强重点人群中医药服务保障。深入推进中医药与妇幼健康融合发展,推动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普遍提供中医药儿科服务、二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普遍提供中医药服务。有序推进老年中医药健康中心建设,深化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县级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共建。支持中医医院设置心理门诊、睡眠门诊。

三、持续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

(一)提升中医药特色诊疗服务能力。争创国家领军中医优势专科、跨区域中医优势专科联盟。建强省级中医优势专科联盟,推动实现全省中医诊疗管理同质化、服务一体化、疗效最优化。制定推广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鼓励建设中医特色专病中心。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中医医疗质控体系,推动全省中医医院完善医疗质量管理网络。

(二)提升中医药疾病预防能力。深入实施健康中国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推进中医治未病理念融入健康促进、重大疾病防治、疾病诊疗全过程。强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治未病内涵建设,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深化中医药医防融合,推广应用中医药健康处方和健康提示,持续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加强儿童青少年眼健康、脑健康、骨健康、心理健康中医药特色防治工作。

(三)提升中医药康复护理服务能力。实施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提升国家级、省级中医康复中心建设水平,推广中医特色临床康复一体化诊疗模式,提升慢性病、职业病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护理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设中医护理门诊。

(四)提升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加强中医医院急诊、重症医学科建设,规范建设感染性疾病科,支持中医医院建设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推动中医药参与院前医疗急救,提升中医药急危重症救治能力。持续推进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山东)建设,建强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伍(山东)。

(五)提升中药药事服务能力。强化中药药事管理,推动医疗机构配齐配强中药师,加强合理用药审核,强化中药处方点评。优化中药饮片临方炮制和加工服务。制定中药饮片代煎质量和服务规范,推进中医医院中药房、煎药室智能化升级,推动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提质扩面,持续深化“中药处方一件事”服务。

四、加快推进中西医协同融合

(一)健全中西医协同工作机制。实施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能力提升行动,在分级诊疗、公立医院改革及县域医共体建设等工作中强化中西医结合服务导向,建立科室间、医疗机构间和医联体内部中西医协作机制。推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中西医并重的融合中心,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医疗质量管理,开展中医临床科室能力评估。支持符合条件的非中医类别医师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

(二)扩大中西医结合服务供给。高质量建设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推进省级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临床科室建设,鼓励建设中西医结合专科群,发展中西医协同科室,强化中医类别医师配备,支持参与多学科诊疗,持续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

(三)推动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同攻关。争创国家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心,组建省级中西医协同创新团队。聚焦肿瘤、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感染性疾病和微生物耐药等,支持医疗机构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联合开展中西医协同临床研究,开展临床疗效评价,制定推广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临床路径。

五、持续强化中医药人才培育

(一)推进中医药教育综合改革。支持山东中医药大学建设国内一流中医药大学,支持中医学等学科争创一流学科。支持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建成高水平应用型中医药本科院校。支持非中医类高等医学院校强化中医药教育。推进中医药长学制教育,完善院校教育与师承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强化中医药基础学科、交叉学科建设。加强继续教育项目管理,规范中医药继续教育活动。健全中医药师承教育体系,提升师承带教质量,强化中医经典、经验、经方传承。

(二)壮大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培育国家级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开展省名中医药专家选树。深入实施齐鲁扁仓中医药人才培育项目,优化基层中医药传统人才培养,强化西医学习中医培训。依托省级人才工程、科技项目、重点平台等,精准引进高层次人才。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团队建设,培养一支具有多学科交叉创新能力的中青年人才队伍。加大中医疫病防治、老年病学、儿科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力度。加快培养中医药产业发展、国际交流合作、科技成果转化、数字智能应用等方面复合型人才。

(三)建强中医药人才发展平台。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管理,优化专业结构,推动学科交叉,提升学术引领力。深化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整理、继承、推广名老中医药专家经验技术,培养一批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团队和继承人。加强中医临床教学基地建设管理,强化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内涵建设。

六、加快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一)加强中医药传承利用。加强中医药古籍文献整理,推进齐鲁医派典籍整理,推动中医药古籍数字化。阐释中医原创理论在现代语境下的科学内涵。持续开展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推进国家、省中医药特色疗法评价推广中心建设,开展中医药特色疗法数智评价技术及示范应用研究,推动中医药特色疗法活态传承。推进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打造齐鲁特色中药炮制传承创新发展集群。

(二)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高水平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实施加强中医药循证研究体系建设项目。争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实验室、名方制剂创制平台,加强中医药省级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建设,持续完善“基础-临床-应用”研究相结合的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体系。

(三)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加强中医药基础研究,争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创新重大专项等中医药科技项目,加大省重点研发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等科技计划项目对中医药支持力度。开展重大疑难疾病、重大慢病和传染性疾病等多学科联合攻关,推动高质量中医临床研究。支持开展海洋“蓝色药库”创新研发,支持经典名方、名老中医经验方向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药新药递级转化,推动关键技术装备创新研发,强化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

七、加快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

(一)提升中药材生产品质。加强中药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推进中药材种子种苗产业化、规模化繁育。因地制宜采用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盐碱地和林下种植等绿色生态种植模式,推动以“鲁十味”为代表的道地药材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打造中药材区域公共品牌,引导构建“一域一品、一市多强”的龙头引领与集群发展的中药材种植、养殖布局。持续推广“企业+基地+农户”等生产经营模式,支持建设“定制药园”和符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基地。持续开展“丰储欠补”稳定市场供应,提升中药材储备和保障能力。

(二)加快中药工业优化升级。深入实施齐鲁中医药名品工程,大力培育中医药龙头企业,打造齐鲁中医药产业集群,提升全省中药产业核心竞争力。搭建“政产学研金服用”深度融合的产业创新体系,开展技术协同攻关、品牌共建共育,赋能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中药智能制造提升行动,打造中药数智化工厂、绿色工厂。加强中药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探索构建覆盖种植、加工、生产、流通、交易的全产业链追溯体系。

(三)深入推进中医生活化。建立健全中医生活化标准体系,推动中医药深度融入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建设中医生活化活力社区,扩大中医药产品多元供给,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方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促进“中医药+”多业态融合创新发展,推动中医药向健康养老、康养旅游、体育健身、健康美妆、文创产品、绿色农业等方面延伸,拓展沉浸式、体验式服务新场景。

八、持续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承和国际交流

(一)推动中医药文化研究保护。系统梳理齐鲁中医药文化传承脉络,深入挖掘“儒医文化”、“扁鹊故里”、“针砭发源地”等文化内涵,不断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依托各地中医药禀赋资源,创新培育齐鲁中医药文化品牌。开展中医药文化资源普查调查,推进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持续擦亮中医药中华(山东)老字号、老商号品牌。加强古典医籍活化利用,做好阐释转化和普及传播。

(二)丰富中医药文化展示体验。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阵地内涵建设,拓展场景应用和沉浸体验。打造高水平科普团队,建设群众身边的专家型队伍。加强中医药特色旅游线路和主题游径建设,鼓励因地制宜打造中医药文化长廊、特色街区和体验项目,常态化开展群众性宣传普及活动,提升中医药文化惠民质效。持续推进“中医药伴我成长”校园文化建设,支持开设中医药文化校本课程。创作高质量中医药题材文艺作品,推动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三)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持续推进中医药海外中心建设,不断扩大中医药在援外医疗中的影响力,鼓励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国际医疗服务。推进中医药服务消费和服务贸易融合发展试点建设,集聚开展文化展示、康养体验、产品展销、跨境消费、研学交流等工作,推动中医药服务消费和服务贸易融合发展。面向周边邻国、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等,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交流活动。

九、持续深化中医药综合改革

(一)提升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治理水平。持续深化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和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全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稳步实施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试点,推动各统筹区进一步优化日间中医医疗服务政策,对已经参与DRG/DIP付费改革的,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特色病组(种)的系数和权重(分值)。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注册备案管理和调剂使用政策。

(二)建立健全中医药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强化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建设,争创中医药标准研究转化中心。加强中医药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全省中医药标准制修订、推广应用、效果评价。建立健全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研评价与激励机制,突出临床价值、成果转化和社会效益。优化中医药人才评价标准体系,加强中医药经典等专业能力考评。

(三)推进中医药法治与行风建设。强化中医药法治宣传教育,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山东省中医药条例》普及实施,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法治建设。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强化医疗管理与服务监督队伍建设,提升中医药监督执法能力和信息化水平,打击中医药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健全行风治理长效机制。

(四)推动中医药数智化赋能。加强中医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推进智慧中医医院建设,提升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水平。促进数字中医药发展,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技术融入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全链条,推动基层应用中医智能辅助诊疗等技术。完善中医药综合统计管理机制,优化省级中医药综合统计信息平台功能。

十、保障措施

坚定不移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将党的领导贯穿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全过程。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部门参与的中医药工作推进机制,按规定落实对符合规划的公立中医医院投入政策,重点做好学科发展、人才培养、设备购置等关键领域投入保障。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牵头推进规划落实,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规划实施全周期动态监测,适时组织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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