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5-31
为践行“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新时期建筑方针,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打造更多群众喜爱认同的建筑精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繁荣建筑创作的若干措施》,提出打破区域市场准入壁垒,建立全省统一开放的建筑设计市场,鼓励在民用建筑工程和低风险工业建筑工程实行建筑师负责制等10项具体措施。
措施提出,充分发挥建筑师在建筑方案创作中的主导作用,在创作过程中将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应用融入设计理念,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积极采用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技术产品,优先采用高性能、高耐久性、可循环、装配化等绿色建材产品,提升建筑电气化水平。
打破区域市场准入壁垒,为建筑设计单位提供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建立全省统一开放的建筑设计市场。对跨地区经营的设计单位,不得擅自设置任何审批、备案事项或告知条件,不得强制要求外地设计单位在本地区注册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将资质等级作为外地设计单位进入本地区承揽业务的条件,不得以本地区承揽工程业绩、本地区获奖情况作为设计单位进入本地市场的条件,不得要求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入市(县)手续或者实行其他妨碍自主经营、公平竞争的行为。
在招标环节,措施鼓励建筑设计项目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采用方案招标或团队招标。推行“评定分离”制度,招标人可以在评标委员会评审和推荐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择优确定中标人。同时,建筑方案评标专家原则上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专业分类三级类别抽取。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方案评标专家应分别从相对应类别的专家中抽取,且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对于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工程项目,可以直接邀请院士、全国或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及境外具有相应资历的专家参加评标。
此外,措施还鼓励在民用建筑工程和低风险工业建筑工程实行建筑师负责制。建筑师负责制依托所在设计单位为实施主体,组建以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为主导的设计咨询团队,依据合同约定代表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过程及建筑产品的总体质量和品质进行全程监督,提供涵盖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咨询服务。建筑师负责制项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采用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承诺制办理施工许可。
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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